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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会刊

海南2030年起全面禁售燃油汽车、严控高污染车辆上岛

发布时间:2019-03-06 查看次数:1200

海南2030年起全面禁售燃油汽车


海南省政府3月5日上午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标志着海南成为全国首个提出所有细分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目标和路线图的地区,也是率先提出2030年“禁售燃油车”时间表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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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南海网记者 刘洋摄


《规划》明确,将围绕生态岛、示范岛、创新岛三个核心愿景,完善多样化的应用配套和基础设施支撑,打造自我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清洁能源汽车生态圈。具体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发展阶段:

 

——2020年,公共服务领域先行,为全域汽车实现清洁能源化奠定坚实基础。以各级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基础设施布局、使用环境营造、生态圈建设等方面初具成效,社会运营领域和私人使用领域清洁能源化形成一定规模,探索出一定经验,为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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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王静做新闻发布。南海网记者 刘洋摄


——2025年,社会运营领域引领,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取得积极进展。社会运营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程度明显提升,并逐步提高私人使用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全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基本建成,生态圈建设明显提速,智慧交通、智慧能源及智慧城市形成良性互动,为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起到关键作用。2025年前后,适时启动燃油汽车进岛管控时间表研究工作。

 

——2030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力争全省汽车清洁能源化达到国际标杆水平。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100%。2030年前后分领域、分阶段对进岛燃油汽车实施管控,全省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清洁能源汽车应用生态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实现生态岛、示范岛、创新岛总愿景,具备突出的国际化影响力、知名度和品牌效应,为全球汽车清洁能源化打造海南范例、提供海南方案、贡献海南力量。

 

与此同时,着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重大国家战略中的先导性、引领性项目工程,为2035年及至21世纪中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打造美好新海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为海南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制度体系建立探索经验,为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地区综合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规划》还从能源、环保、经济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海南省全域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汽车的可行性,并考虑了各应用领域清洁能源汽车车辆的技术成熟度及产品可靠性,并以问题为导向,从构建完善的清洁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出发,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设高效、智能的能源加注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充电为主、加气为辅,加氢提前布局的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满足各类型清洁能源汽车应用基本需求,充换兼容、快慢充互补、多场景结合、智能化的充电加气、加氢网络。

 

二是推进增量和存量汽车双向清洁能源化。通过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总量控制,严控传统燃油车增量比例。出台全省公务用车清洁能源化工作方案,抓紧落实全省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推动老旧柴油车淘汰和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2025年前后适时启动燃油汽车进岛管控时间表研究工作,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的便利、经济使用环境。研究制定省内新能源汽车专属通行和停车位等公共资源使用差异化管理政策。研究出台省内各领域新能源汽车特殊路权政策,放开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路权,提升新能源汽车出行便利性。加快研究清洁能源物流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旅游车、货运车等运营补贴政策,助推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

 

四是构建清洁能源车辆为载体的绿色、智慧交通体系。鼓励绿色出行促进清洁能源汽车应用,探索绿色出行减碳积分机制。研究进岛交通管控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分阶段、分类型加严传统燃油汽车进岛限制。完善分时租赁汽车监管体系,构建分时租赁、网约车等共享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生态,缓解省内出行需求与合理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的阶段性矛盾。

 

五是推动清洁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在汽车行业外商投资准入、新建项目审批、兼并重组、金融贸易、商业模式等领域,实行更大力度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支持省内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的智能新能源化转型升级,并吸引全球产业链资源落户海南。发展汽车金融、二手车、维修保养、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服务,促进汽车文化、赛事、论坛、会展等其它相关服务业同步发展。培育智能网联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

 

六是建成结构多元、智慧创新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推动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创新打造清洁能源汽车、绿色交通和智慧能源联动范例,实现能源供应全生命周期清洁化。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通过完善新能源运行机制、加强和创新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新能源与信息技术融合,切实推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的技术革命和市场化购电消费改革。在具备基础条件的区域,开展氢能运用示范园区建设,提前布局氢能产业和加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的印发实施,对我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一方面将通过清洁能源汽车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另一方面将着力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汽车交通领域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对我省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此外,还将以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基础,通过创新驱动,拉动包括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在内的全产业链发展,助力我省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的经济体系。


海南高速每50公里将设充电桩


3月5日,《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中设定了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到2020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要小于3:1,2025年确保小于2: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公共服务、私人专用等不同领域充电桩,以社会属性、使用频率等差异化为前提,科学合理推进建设运营;全省高速公路单向公用充电区服务距离应小于50公里,实现全域快速交通主骨架和充电网络融合协同,尤其是环岛旅游公路先行推进建设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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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海口市金盘路的一处充电设施。南海网记者 刘洋摄


《规划》中明确,制修订全省充电和加气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坚持充电为主、加气为辅,加氢提前布局的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满足各类型清洁能源汽车应用基本需求,充换兼容、快慢充互补、多场景结合、智能化的充电网络和加气网络。不同应用领域基础设施实施分类建、分步走,把握适度超前原则,并在重点发展区域,逐步有序探索布局氢燃料加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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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海口市金盘路的一处充电设施。南海网记者 刘洋摄

 

其中,2025年前后,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其中,布局原则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巡游出租车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加气站建设方面,推动部分加油站的油气混合改造升级,完善高速公路加气设施,构建与车辆加气需求相匹配的加气网络。鼓励在符合安全监管要求下,针对中部市县偏远地区和特殊工业园区等区域,探索移动加气站布局等创新性加气设施网络建设模式。超前统筹部署加氢站网络的布局规划,落实加氢站建设责任主体,吸引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加快商业化加氢设施建设运营。


海南:新建居住类建筑停车位  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3月5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在海口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出台情况进行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规划》明确,新建居住类建筑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按照《规划》,海南省将全面梳理、明确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级政府权责和职能清单。在“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将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后端的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实施专项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开辟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限时办结。


修订《海南省新建建筑物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标准》,将新建建筑物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强制验收内容。充分调动电网公司、小区物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三方积极性,在商业模式和消防安全验收标准等方面加快研究,破解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

 

推动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气站、氢燃料加注站等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明确各类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加强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其中,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或预留条件;其他类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规划建设。


海南鼓励给予新能源汽车非受限路权  设专属停车位


3月5日,《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中强调要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的便利、经济使用环境。打通“停”、“行”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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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停放在一停车场内的新能源汽车。南海网记者 刘洋摄


《规划》指出,要发挥政府公共资源的调控管理能力,研究制定省内新能源汽车专属通行和停车位等公共资源使用差异化管理政策。鼓励海口、三亚等交通拥堵较为严重地区,实施分时段、分区域限行政策,并给予新能源汽车和公交车非受限路权,在条件允许区域探索设立专用车道。研究出台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包括城内区域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在内,实施新能源汽车专属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用优惠等政策,或加强停车位场地管理,通过安装智能地锁、新能源汽车识别装置,实施燃油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差别收费政策等方式,规范车主停车行为,保障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研究出台省内各领域新能源汽车特殊路权政策,放开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路权,提升新能源汽车出行便利性。


海南将以最严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严控高污染车辆上岛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将以最严格标准和监督、处罚管理办法,严控高污染车辆迁入岛内。

 

《规划》明确,海南将根据省内实际交通需求预测和容量评估,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年均保有量增幅,并逐年有序降低。第一阶段严控燃油汽车增量比例,特别要积极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第二阶段根据清洁能源汽车新增情况,采取各类指标动态分配调整机制。充分考虑不同车型清洁能源汽车的技术成熟度和应用情况,为下一阶段分领域、分阶段推进全省禁售燃油汽车工作奠定基础,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同时,海南将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的应用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建完善程度,合理分配各领域、各区域的汽车增量指标,尤其是严格控制、逐步降低增量中的燃油汽车比例。抓紧出台省内公务用车清洁能源化工作方案,重点是动态更新采购车型目录,确保政府财政支出的可控领域率先实现清洁能源化。

 

此外,存量汽车引导更替清洁能源化。重点引导私人使用等以短距离、城市内为主的细分领域,在报废更新、新增购车环节购买新能源汽车。抓紧落实全省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先行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大力开展柴油货车攻坚战,加快推动老旧柴油车淘汰和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以最严格标准和监督、处罚管理办法,严控高污染车辆迁入岛内和应用。在天然气等清洁替代燃料汽车推广方面,全面做好氮氧化物等排放物监管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大气二次污染。

 

海南通过补贴、减税等政策助推清洁能源汽车应用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将推出补贴、减税等一系列政策,提升清洁能源汽车使用经济性。

 

《规划》明确,全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政策。全面推进安装充电基础设施专用电表,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和补贴政策。加快研究清洁能源物流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旅游车、货运车等运营补贴政策,助推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

 

同时,研究制定《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金融创新工作方案》,加大力度探索金融创新型新能源汽车消费服务端支持政策,鼓励在琼提供车贷服务金融机构,给予购买清洁能源汽车贷款利息减免或比例性优惠,并在使用环节碳积分交易等领域先行先试,解决新能源汽车一次性购置成本过高问题。支持使用环节金融创新,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年度商业保险或重大理赔方面探索国内领先经验。

 

此外,鼓励海口、三亚等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电力资源配置、租赁运营管理、政府治理措施等方面,创新建立成体系的标准规范导则,打造省内样板,形成典型案例和可复制模式。鼓励在风景旅游区、特色小镇、生态保护区等交通强度较大、环境保护责任较重区域,结合各市县具体情况,建立“零碳排放区”。




海南分阶段全面实现各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 附时间表


  • 不同技术路线分阶段推广适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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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省汽车清洁能源化各领域分阶段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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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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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通知


琼府〔2019〕1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 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

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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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编委

 问:

倪维斗(清华大学)

岑可法(浙江大学)

李猷嘉(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江 亿(清华大学)

徐建中(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所)

李建勋(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任委员:

李颜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副主任委员:

彭世尼(重庆大学)

姜东琪(《煤气与热力》杂志社有限公司)

井 帅(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连星(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员:

Donglai XIE(加拿大)(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Jessica SUNCanada LMG Design & Drafting Inc.

白冬军(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

曹 晖(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车 明(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

车立新(北京北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 季(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 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国勇(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杜 娟(贵州燃气热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杜建梅(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段洁仪(北京北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凡思军(杭州联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福 鹏(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傅书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 鹏(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高文学(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热力研究院)

葛金先(湖南瑞华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龚 勋(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谷红民(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管延文(华中科技大学)

郭瑞东(玫德集团有限公司)

郭卫东(家合鑫阳智慧能源科技(保定)有限责任公司)

郝蕴华(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

胡茂杰(滨海投资有限公司)

胡芸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培健(上海叁零肆零科技有限公司)

姜忠基(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蒋 浩(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蒋厚贵(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蒋祥龙(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焦文玲(哈尔滨工业大学)

金永浩(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李 沅(武汉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李长缨(《城市燃气》杂志社有限公司)

李海塬(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李金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李诗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树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液化天然气分会)

李晓峰(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李亚军(华南理工大学)

李永威(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压管网分公司)

梁 立(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梁晓瑜(中国计量大学)

梁永祥(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廖 原(欧好光电控制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廖荣平(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林松月(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

凌革力(湖南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刘 斌(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刘 军(上海能源建设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刘 璐(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刘 欣(青岛开源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建辉(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联胜(河北工业大学)

刘敏鸿(华润燃气(郑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清泉(北京北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刘新领(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

罗东晓(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季林(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潘一玲(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蒲 诚(天津迅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秦朝葵(同济大学)

仇 梁(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亚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博军(昆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申 粤(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沈 蓓(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石爱国(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孙柏君(湖南汉德史特仪表有限公司)

孙明烨(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唐建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唐绍刚(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陶红兵(重庆新大福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田 堃(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田贯三(山东建筑大学)

田红梅(陕西省燃气设计院有限公司)

童清福(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王 博(北京理工大学)

王 峰(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 海(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王 淮(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王 黎(青岛能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王 芃(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 艳(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道顺(天津市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王海超(大连理工大学)

王建国(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文化(淄博绿能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王文想(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湘宁(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昭俊(哈尔滨工业大学)

王忠平(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魏守有(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吴佩英(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吴诗勇(华东理工大学)

徐 鹏(北京建筑大学)

徐松强(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永生(天津城建大学)

许 征(青岛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严荣杰(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

严益剑(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杨 健(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 平(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杨军华(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杨开武(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杨良仲(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杨小伟(陕西首创天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杨永峰(安阳益和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姚安林(西南石油大学)

殷兴景(浙江苍南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援农(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于玉良(北京优奈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袁 冶(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张广民(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张姝丽(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增刚(山东一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张志刚(天津城建大学)

赵国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赵玺灵(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郑 安力(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郑宏伟(国家管网集团西气东输公司南京计量测试中心)

周夏汀(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周志刚(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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