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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燃气表“偷气”近四年
想省气钱,一物业公司出怪招私改燃气表计量装置,用此方法涉嫌盗用燃气近4年。
昨日,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天山区分公司安检人员在解放南路排查户内燃气安全时,在亚鸿大厦B座10楼1006室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发现,燃气表有严重私改痕迹,计数器已失去功能,仍在供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发现此情况后,该安检人员立即通知新疆燃气集团燃气监察人员、市燃气办、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经初步了解,该物业公司最后一次购气是在2009年12月,也就是说,其用这个方法自2009年12月盗用燃气至今。据测算,如按照100平米壁挂炉用户采暖和日常用气需求计算,该公司偷用了1万元左右燃气。
市燃气办负责人说,私改燃气计量装置随时可能发生燃气泄漏,该物业公司涉嫌偷盗燃气,给周围居民带来较严重不安全因素。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燃气,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乌鲁木齐晚报--作者:李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