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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6年淘汰采暖燃煤小锅炉939台
2016年12月29日,记者从长春市公用局了解到,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长春市公用局积极落实并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主要包括综合协调各城区、开发区采暖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热电联产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并网为主,电、天然气、生物质、新能源或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淘汰基本原则。长春市公用局综合协调各城区、开发区采暖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燃煤小锅炉淘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保证淘汰采暖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顺利实施,长春市公用局积极配合、督导各城区、开发区的淘汰采暖燃煤小锅炉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淘汰进展情况,对淘汰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及下发督办函。在市、区各级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长春市共淘汰燃煤小锅炉939台,其中淘汰采暖燃煤小锅炉539台、采暖/生产兼用小锅炉152台,生产商用小锅炉248台。
另外,长春市公用局加大了集中供热热源能力建设及供热管网改造力度。
据介绍,2016年,经过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实现新增集中供热能力855吨,改造供热管网212.8公里,均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工作任务。
为及时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长春市公用局参与完成了“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大会相关应急管控措施演练,完善了《公用行业〈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编制了《供热负荷调整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全市各供热企业制定并完善了本企业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期间,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市公用局指挥、协调、督促各相关城区、各供热企业较好的完成了对长春市出现的大气重污染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应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工作。
来源: 吉林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