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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十三五”规划具有新特点、解决新问题
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阐明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国家能源规划咨询工作组认为,《规划》深入研究了“十三五”经济和能源发展趋势,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个规划的编制出台过程,可以用“3667”来总结。
3 是规划具有三个鲜明特点:新形式、新方法、新内容。
新形式就是开放做规划,集中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和骨干力量,群策群力参与规划起草,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新方法就是科学做规划,开展了40多项前期研究,中期针对形势变化又增加了10项专题研究。
新内容就是问题导向做规划,主动分析问题、反映问题,不回避客观存在的问题,这是一部解决问题的规划。
6 是规划在分析形势和问题基础上,首次提出了能源发展的六个政策导向。
一是更加注重发展质量,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二是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加快双重更替,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系统优化,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
四是更加注重市场规律,强化市场自主调节,积极变革能源供需模式;
五是更加注重经济效益,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增强能源及相关产业竞争力;
六是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6 第二个6是规划抓住了目前能源领域存在的六个主要问题。
一是能源清洁发展问题;
二是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问题;
三是传统能源产能过剩问题;
四是天然气开拓消费市场问题;
五是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
六是水电和核电发展问题。
7 是规划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七项发展措施。
一是高效智能,着力优化能源系统;
二是节约低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三是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
四是创新驱动,推动能源技术革命;
五是公平效能,推动能源体制革命;
六是互利共赢,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七是惠民利民,实现能源共享发展。
国家能源规划咨询工作组认为,《规划》积极转变思路,由以前的“保增长、保供应的规划”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的规划”,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了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体现了战略性、创新性、综合性的特点,对能源发展改革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对破解能源发展难题、增强能源发展动力、厚植能源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来源: 能源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