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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站及供管线工程材料采购(六标段)
一、招标条件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站及供热管线工程已经由新准经发【2016】59号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准东众邦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站及供热管线工程设备采购(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315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架空管保温、防腐采购及安装:热网专用高温玻璃棉、GS型反射膜、镀锌铁皮、氟碳防腐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4.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5月28日10时00分到2017年06月03日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领取方式: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8日10:00时-2017年06月03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80万元 CJ20170482。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05月 28日—2017年06月06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 06月13日19:3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招标项目采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采购资格预审文件费为500元/份。
8.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保温厂家(本项目只接受保温厂家报名,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有效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ISO9001)、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五项不低于DN900保温的销售合同及案例),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相关文件执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将拒绝接受报名。
9.投标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准东众邦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芮建卫
电话: 0994-6959088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人:李兵
电话:18690215551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