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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烟台、枣庄纷纷下调气价
1青岛:3.13元/立方米
为贯彻国务院、山东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政策精神,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要求,青岛市物价局决定自8月1日起,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全市车用天然气价格。
自2017年8月1日起,青岛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13元,自2017年8月1日零时起,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17元调整为4.15元。
上述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相关行业用气成本大幅下降,按市内三区2016年非居民销气量测算,工商业用户将减少支出约为4320万元。
2烟台:3.411元/立方米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天然气输配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56号)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实际,经烟台市政府同意,烟台自今年7月31日起降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降低烟台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687元/立方米,降为3.411元/立方米。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同向同步调整。上述价格自2017年7月3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7月30日止。
3枣庄:2.92元/立方米、3.46元/立方米
7月31日,枣庄市物价部门下发《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及《关于调整车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8月1日起,枣庄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06元/立方米调整为2.92元/立方米;车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6元/立方米调整为3.46元/立方米。
来源:标准天然气、天然气分布式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