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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企仍然背着“包袱” 无降价空间
面对诸多质疑和议论,9月30日,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等部门就2014年呼和浩特市供热价格成本调查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会上明确2014-2015供暖季的供暖价格不做调整。
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杰介绍,市发改委组织成本调查队,选择城发、富泰、科林城发、建委供暖处4家供热企业进行了成本监审。这4家企业的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的53%,覆盖了燃煤、燃气、热电联产三种供热方式。
王杰介绍,在2013年—2014年供热期其它成本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仅考虑煤价变动因素,按全市现有供热面积计算,燃煤供热、热电联产供热、燃气供热平均成本为4.20元/平方米·月,仍高于供热均价0.115元/平方米·月,因此,呼和浩特市不具备调价条件。
同时,由于呼和浩特市被列入京津冀联防联控体系范围,要求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代替燃煤,呼和浩特市正在二环以内实施“煤改气”工程,推广使用燃气供热,这就导致燃气供热面积进一步增加,燃煤供热面积不断减少。随着今后燃气供热面积的不断扩大,供热成本也将增加,呼和浩特市正在研究财政补贴方案。
另据介绍,呼和浩特市现行的供热价格统一定价为居民3.68元/平方米·月,非居民5.03元/平方米·月,加权平均价格4.085元/平方米·月,但当时实际供热成本是5.18元/平方米·月,在供热价格调整时(指2008年价格调整),政府考虑到呼和浩特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和消费水平,并未调整到当年供热成本的水平,两者存较大缺口。呼和浩特市的供热价格同其它省会城市包括区内大部分盟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低水平。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