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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为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定调!《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实施方案》提出(内容节选): 第三章第二节: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园区内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设施进行绿色化改造,促进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第三章第三节: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 第三章第六节:鼓励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直燃机空调机组。 第三章第八节: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周边燃煤锅炉改燃关停任务。持续巩固居民清洁取暖成果,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第四章第五节: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创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供给。探索绿色贷款地方配套支持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