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燃气
江海出台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于近日正式印发。
《预案》适用于江海区城市燃气企业所发生的燃气事件,具体包括5种情况,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等事故,导致气源中止;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的淹没、设备毁损等。
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燃气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重大燃气事件(Ⅱ级)、较大燃气事件(Ⅲ级)和一般燃气事件(Ⅳ级)四级。江海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将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和监测处置、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并根据燃气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来源:南都网 记者蒋臻 通讯员洪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