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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部分地区将试点推行燃气保险
日前,记者从陕西燃气集团获悉,该集团在渭南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还将在咸阳、汉中、安康及商洛推行燃气安全责任事故保险,以加强陕西省城市燃气安全风险防控,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为了充分利用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燃气安全事故风险的转移分散,有效改善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状况,陕西燃气集团在渭南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推广实施燃气安全事故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所属城市燃气企业坚持依法实施、投保自愿的原则,按照“一年铺摊子,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步骤,在全省推广实施燃气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并将联合各大保险机构参与燃气用户保险业务。
据了解,陕西燃气集团在渭南成功实施燃气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燃气用户的认可和肯定。实施一年多来,居民用户参保率已达到56%,非居民用户参保率达到100%。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 贺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