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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020年底前建800公里
为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1号文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年底,全省建成标准地下综合管廊长度力争达到80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这不仅可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还极大方便了电力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检修。此外,该系统还具有一定的防震减灾作用。如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期间,神户市内大量房屋倒塌、道路被毁,但当地地下综合管廊却大多完好无损,这大大减轻了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的难度。
此次《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山东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时间表的出炉。按照各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十三五”期间,济南市和青岛市分别建成60公里以上,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分别建成40公里以上,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分别建成30公里以上,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
对于设区城市,《意见》要求,应在2016年6月底前、其他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应在2016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城市政府需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从2016年起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
地下综合管廊的耐用性如何?又有什么其他标准?《意见》还提到,今后应根据10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按照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减灾的要求,达到乙类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建设标准。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