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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2016年元旦起管道燃气降价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居民管道天然气与生活用水又有新变化。据桂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2016年1月1日,桂林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喜迎“三连降”。
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又降了3分钱。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0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桂林市有关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和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为:自2016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为3.3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含本数),在现行气价基础上降低了3分钱;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3.96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即4.9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不变,为4.20元/立方米。
据了解,自2015年9月1日起,桂林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居民生活用气由4.6元/立方米下调到3.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由5.5元/立方米下调到4.9元/立方米;到11月20日,自治区物价局再次下文调整桂林市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气由3.9元/立方米下调到3.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由4.9元/立方米下调到4.20元/立方米。以上两次降价幅度累计分别达到了27.6%和23.6%,而此次调整后,居民生活气价实现了“三连降”,降幅约达29%。
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降低将对减轻企业、居民负担起到积极作用,给群众带来实惠,同时可以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