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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会刊

天然气管输成本监审开启 2017年要过价格“并轨关”

发布时间:2016-07-04 查看次数:991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这是本轮能源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正如独立的输配电价是电改的基础,管网独立也成为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关键。

 

2016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透露,下一步中央将加快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办法,另外各省要完善制定城市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领域的成本监审。

 

现行的天然气价格因管输价格过高、价格不透明等问题长期备受争议。不过随着国家对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的明确,变革的大幕正在拉开。2016年以来多个省份开展了天然气管道成本监审工作。这也意味着,城市管网的输配气价格存在调整的空间。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独立的天然气管输价格改革,也需要油气改革的总方案给予方向指导,并需要与之配套的细则明确。

 

从2014年开始酝酿的油气改革方案,成稿后目前已经过了多轮修改,或将在2016年年底公布。 

管道成本核定展开

 

当前经济增长乏力,降低天然气价格被视为多地政府为企业减负的工具。

 

2016年4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广东天然气管网公司代输的电厂用户含税代输价格每立方米定位为0.25元;委托省管网公司代输的工商业用户含税代输价格定为每立方米0.26元。这两个价格较2012年制定的0.278元和0.29元均有所下调。

 

浙江省也在4月规定降低城市燃气企业输配价格。各地城市燃气企业的管道输配价格在现行基础上下降20%以上,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每立方米3.4元。

 

然而,在6月27日举行的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铁岭物价局提出将销售居民天然气价定为2.95元/立方米,非居民每立方米3.60元,低于铁岭港华燃气公司提请的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参与这场听证的各界代表及居民代表都通过了上述价格方案,但铁岭港华燃气代表在最后表态时称,不同意市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方案。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铁岭的情况说明城市燃气的成本监审工作并非易事。

 

据金银岛天然气分析师江波介绍,现管网分为国家基干管道、国家支干管道、省级干线、省级支线以及城市内部管网五个等级。国家干线主要由“三桶油”建设运营,省级干线由省级燃气公司负责建设经营,而终端的城市管网,由于涉及到燃气特许经营权,多由跨区域的城市燃气公司负责。

 

由此,也就形成了天然气三级分销商的经营格局。“三桶油”为一级分销,省级燃气公司为二级分销商,三级分销主要为五大城市燃气公司。

 

林伯强认为,复杂的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体系,也让天然气价改的“管住中间”比电力改革的独立输配电价改革更为困难。

 

据了解,目前各省的平均天然气管输价格整体在0.15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之间,很多都在0.25元/立方米以上,终端燃气公司还会加上配气价格。

 

由于天然气管道价格不独立,也造成天然气的上中下游机制管理不完善。以中石油为例,虽然其经常用“进口1立方米亏损1元”描述公司进口天然气业务的长期亏损,但其管道业务中的较高折旧费等问题也饱受诟病。

 

另外,终端的输配气价格上也存在层层加价的现象。比如,西气东输二线到各地门站的平均管输费为1.08元/立方米,但是到用户终端,部分省市两级就需加价0.6元~0.7元/立方米。

 

以浙江省的工业天然气销售价格成本组成为例,气源价格占39%,国网的管输费占24.79%,省网管输费占5.41%,城市配气费占到了30.76%。

 

随着中央定调快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各地完善城市燃气成本监审,相关的工作已经开展。据了解,2016年相关部门也对几大石油公司的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都进行了初审、调研。目前,湖北省政府已经提出将改革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出台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价格并轨或延至2017年

 

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一位人士介绍,导致管输价格核定存在困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现行天然气价格仍区分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也就造成了输气环节仍不能做到成本定价。而且居民用气价格较低,也给燃气企业通过“调指标”谋利的操作空间。

 

据调研数据,现在除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地区由于未接入管道气或者以进口气为主,居民和非居民执行统一的门站价格外,其他地方居民用气比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普遍低0.2元~0.5元/立方米,最高的差价达1.73元/立方米。

 

但从国家层面看,将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将是大势所趋。

 

在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燃气企业以及物价部门等人士参加了《关于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意见(讨论稿)》座谈会,讨论了天然气价改的总体思路和2016年价改内容。其中一项,即择机理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

 

按照原计划,上述方案应在4月初公布,则最晚在年底择机实施。但现在,这一价改方案仍未能公布。

 

林伯强表示,由于天然气价格涉及到民生问题,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较为棘手。另外,现在国际油价低迷导致的国内对应的天然气价格也有下调的空间,但自2015年11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之后,预计对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而言,再度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难度较大。 

两个天然气价格是否有必要并轨业内也有一些讨论,但并轨能理顺价格、减少交叉补贴。”上述中石油西南油田人士认为,虽然现在价格调整的时机仍不合适,或将推迟到2017年实施,但价格并轨是天然气价改必须迈过的坎。

 

林伯强认为,按照“十三五”推进价格改革的工作安排,预计天然气的价格放开或也将先试点再铺开,价格改革的时间仍较为紧迫。另外,天然气行业面临的改革也不仅是价格,更是一个涉及到上、中、下产业链的改革:上游勘探权和进口权的开放、管道开放和监管、下游燃气特许权的改革,同时也涉及到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的内部改革。所以,备受关注油气改革方案中将对相关的改革指引方向。

 

2014年起,中国高层已经开始酝酿油气体制改革,《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征求稿)》也制定完成。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油气改革的方案已经上报给国务院。

 

据了解,这一文件上报后,仍进行了多次修改。也有观察人士告诉记者,参照电改方案来看,最终公布的或将是一个较为“温和”的方案,比如原本构想的将几大石油企业的管道业务独立出来、成立一个的天然气管道公司或不会实现,预计最终仍由企业各自运营,政府进行监管。

 

来源: 国际燃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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