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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会刊

“借热”划不划算?对供热有何影响?

发布时间:2016-07-05 查看次数: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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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计划向周边城市电厂“借暖”,运用远距离输热向济南市区供热,这项工程有望成为目前我国最远距离的“借暖”工程。把外地的热引到济南,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账是否划算?能给济南市政公用领域带来哪些影响?


进入2016年,供暖领域的一个新词引发了不少济南人的关注——“外热入济”。这个词,不仅引发市民的关注,还成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外热入济”为何能引起如此大的关注?


根据方案,济南计划向周边城市的电厂“借暖”,运用远距离输热向济南市区供热,这项工程有望成为目前国内最远距离的“借暖”工程。更为重要的是,“外热入济”不仅是距离上的突破,还有望开启外地企业为本地供热的先河,在供暖领域迎来市场化改革的新机遇。


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济南为何要向外地借暖?远距离供暖势必增加运输成本,值不值?外地企业为济南供暖,可靠不可靠?打破地域限制将对供暖行业乃至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济南为何向外地“借热”?供热需求增加 治霾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看到“外热入济”,很多人难免会有疑问:济南为什么要向外地“借热”?

  

数据显示,目前济南市城区(绕城以内)集中供热面积约为1.12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约为72.9%。即便如此,济南市还有3800万平方米面积未加入集中供暖。根据预测,到2020年,济南供热需求将达到2亿平方米;到2030年,将达到3亿平方米。这一系列数据说明,济南需要大量的热源。而且,济南的供暖企业主要靠燃烧供热。但受限于环境因素,煤炭消费量要逐步降低。按照省政府要求,2017年济南煤炭消费量要比2012年减少130万吨。显然,仅仅依靠济南热力和济南热电两大供暖企业增加热量是不行的。

  

事实上,我市已经另辟蹊径,通过企业的余热来弥补热源的缺口。济南市环保局从2014年就制定了《济南市工业废热(余热)利用供热方案(20142016年)》,实施黄台电厂、章丘电厂余热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争取2016年新增供热能力4500万平方米,以替代中心城区明湖热电等3个热电厂和160台35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据了解,上一采暖季中,华电章丘电厂余热已率先发挥作用,为东部城区输送热源,实现供热面积600多万平方米。今年底工程全部完工后,供热面积将达到15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6.85万吨。而且,今年冬天,黄台电厂余热有望为明湖热电厂125万平方米用户送暖,替代小型燃煤供热锅炉。未来,滨河南路的管网铺设工程还将连接华山片区,利用黄台电厂余热为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

  

当然,由于热源需求量较大,仅依靠黄台电厂、章丘电厂的余热是不够的。为此,我市开始考虑向外地借热,此举既能满足济南的热源增加需要,又有助于能源调整。而且,对外地而言,实现余热利用既增加效益,又不增加大气污染,可谓双赢。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从深层次来讲,当前城市供暖行业多为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企业,具有垄断经营性质。从外地引入热源,将倒逼现有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供热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长距离供热是否可行?

技术上没问题,经济账也合适


借外力来供暖并非济南首创,大同和太原两座城市都有先例。与济南不同的是,这两座城市利用的都是附近的电厂,最远距离在40公里左右。济南计划把周边100公里范围以内的邹平、茌平等城市电厂纳入“借热”范围,如此远的距离,是否可行?

  

据悉,去年12月,我市就开始实施“外热入济”的热源稳定性、工程施工可行性以及投资经济合理性等方面研究,其间反复与有关专家、设计研究单位、供热企业及省发改委接洽、磋商、论证,得出结论:实施远距离电厂余热入济,经济、安全、可行。实施“外热入济”对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烧消费,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据初步测算,一旦“外热入济”成功实施,每年可实现减少煤炭消费33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2万吨、烟尘排放约0.8万吨。

  

余热供暖是个系统工程,光有热源还不行,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建设,还需要敷设供热管线、建造换热站等。业内人士表示,建设管网和换热站需要巨大的投资,可以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投资建设。而只要把相关工作做好,系统安全完全可以保证。

  

从经济账预算来看,从外地远距离输送至我市城市管网的售热价低于黄台电厂和章丘电厂的售热价格;远距离输送至能源站(热力站)用户的供热成本与城市内大型燃煤锅炉供热成本相当,远低于分散的“煤改气”和“煤改电”成本。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技术和安全性考虑,还是从投资和经济账计算,“外热入济”都是可行的。既然可行,接下来就是建设问题。管网和换热站建设投资大、回收期长,既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筹资,也需要一定的政府补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之前印发的《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于初期投资大、回收期长的余热基础设置建设,要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贴、推动投资主体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余热暖民工程的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创新投融资和运营模式,推动余热暖民工程实施。


“外热入济”如何影响供热领域?

有望加速供热市场化改革


城市集中供热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城市基础性的公用事业。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阶段,沈阳、大连、赤峰等城市的供热企业,积极推进供热企业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剥离不良资产和富余人员,进行资产整合,先后成为股份制上市企业,以市场化的模式运营和经营城市供热。

  

现在,济南有十余家供热企业,还有部分单位自管的锅炉房、物业管理的自管站等。其中,隶属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的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和济南热力有限公司是济南最大的两家热企,它们负担着济南全市80%以上的供热面积。

  

业内人士认为,从外地引入热源,既会为济南带来温暖,也有望带来济南供热领域的竞争,推动供热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供暖领域更加透明、更加高效。另据了解,我市还计划继续探索余热多元化利用课题。对供热领域的改革而言,“外热入济”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怎么推进?

既要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又要推进价格改革


事实上,供热领域的改革只是公用事业领域改革的一个缩影。从广义上讲,公用事业领域包括电力、电信、燃气、供热、供水和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垃圾回收及处理等行业。公用事业的改革备受关注,它要兼顾公共性和企业性,解决好竞争与民营化关系、运营和监管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问题,使用户能够以合理价格获得充分、可靠、满意的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的公用事业领域实际上存在着双轨制,有些领域通过特许经营引入的民间资本、外资已经市场化了,还有一部分没有市场化,仍然是由政府来办。市场化的部分,政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来监管,没有市场化的部分还是“爸爸管儿子”,这一块成本计算合不合理,定价高了还是低了,谁也说不清。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市场和统一的监管。

  

更多地向民间资本敞开准入大门,是公用事业领域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2015年我国出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提出,要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广泛筛选适宜开展特许经营的项目,深化前期研究,谋划重点推进项目,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特许经营。

  

去年,济南公布了首批17个PPP项目名单,其中,济南市城区河道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等6个项目均属济南“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由市市政公用部门或运营公司负责实施。去年6月,济南市政府与复星集团旗下的PPP项目基金管理公司签署200亿元济南财金投资发展基金合作协议。这2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济南市的水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化建设、养老、医疗设施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

  

今年4月,我市又公布了第二批PPP项目名单,其中包括投资额2.82亿元的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额5.68亿元的济南市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额3.5亿元的济南市旅游路水厂项目,以及投资额2.22亿元的济南北部热电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有关人士认为,公共设施项目往往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加上这个行业本身处于长期亏损状态,以PPP的模式参与其中,社会资本要鼓起更大的勇气。PPP模式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一定要跟上来,这也是个倒逼过程。

  

事实上,在PPP模式应用比较成熟的污水处理领域,国家已经出台政策放开价格管制。我市也在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与服务价格改革,完善成本定期监审制度与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经营,探索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推进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2015年5月1日起,济南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2016年1月1日起,济南开始实施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并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公用事业领域的改革正逐渐驶入深水区,“外热入济”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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