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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热工作成效和“十三五”重点工作
地热是天津的优势矿产,作为清洁、环保和可再生的高品位资源,地热在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地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为主线,围绕地热“五大基地”建设目标,按照“国内领先、国际样板”的高标准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和回灌井补建工作,大力推广梯级利用和综合利用技术,全面提升地热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
“十二五”以来,天津市先后出台了《地热矿业权公开出让程序》等9项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中低温地热钻井技术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基本形成依托制度和地方标准的规范体系,发挥了在全国的示范作用。尤其是2016年新出台的《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实施办法》,首次引入了安全利用的概念,并把地表水热储回灌政策要求制度化,为科学配置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地热资源开辟了新的思路。
(二)地热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迈上新台阶
天津市回灌井由“十一五”末的66眼,增加到“十二五”末的158眼。2016年,全市地热开采量预计达到4200万立方米,回灌量为2000万立方米,总体回灌率由“十一五”末的30%,增加到47.6%,其中供暖井回灌率由46%增加到了58%。单位面积消耗地热水由每平方米1.4吨下降到1.2吨。
(三)证后监管做到全覆盖
建立了专业的地热监测队伍和督察员队伍,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了地热开发动态监测系统,实现了开采量、回灌量、温度等基础数据的即时上传和数据共享,为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加强资源保护提供了基础。
(四)依法征收规费,维护国家权益
2011-2016年累计征收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2亿元,地热矿业权价款2.2亿元,为地质勘查和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地热开发实现了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
截至2016年底,全市登记地热采矿权345个,供暖面积预计达到2800万平方米。地热开发创造直接经济效益6.9亿元/年,创造间接经济效益3.9亿元/年,带动直接和间接从业人数约5000人;地热利用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32.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7.5万吨,带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主要做法
(一)坚持制度为先,全面提升地热管理和服务水平
自1994年市政府批准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地热管理机构以来,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天津市建立了以《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方法规)和《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规定》(地方规章)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使地热勘查、施工、监理、竣工和证后监管等各个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据,发挥了地热管理制度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落实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地热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为落实天津市节能减排和美丽天津建设任务,结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2011-2015年)》,这是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全国的第一部省级地热专项规划。2016年又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2016-2020年)》,在强化矿业权设置和资源保护的同时,提高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科学配置资源,为重大建设项目和保障房工程提供服务
“十一五”以来,出台了《天津市地热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地热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程序的通知》(津国土房热〔2013〕158号)等规范性文件,使地热矿业权实现了从无偿到有偿、从协议到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转变。目前,天津市所有地热矿业权出让,均在天津矿业权交易所公开进行。矿业权出让公告和结果公示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及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网站同步公开。“十二五“以来,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保障房工程为重点,累计出让地热矿业权157个,形成实际供暖能力超过1300万平方米。
(四)加强资源保护,确保地热供暖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依托天津地热院等专业技术单位,天津市199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基岩热储回灌技术研究,近年来又开展了砂岩孔隙型热储回灌研究,2011年实现了新近系馆陶组热储回灌技术突破,从而为提高回灌率和资源保护提供了技术保障。具体有:
一是单一整合。将距离较近的2眼开采井,整合为采灌系统。2012年初,历时3年多的“合众-亚中”地热井资源整合工作圆满完成,创造了“政策引导、企业运作、互利多赢、集约利用”的地热资源整合模式。二是“批新带老”。即新上地热井项目除自身“一采一灌”外,须与周边单井组成两采一灌系统,解决历史单井的回灌问题,从而促进资源保护工作。三是补建回灌井。引导采矿权人补建回灌井,渤海石油水电服务公司、天津新伟祥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都自筹资金补建了回灌井。四是地表水热储回灌。2011年,天津市利用东丽湖汛期多余的湖水,在全国第一个开展了地表水基岩热储回灌试验工程并取得成功,为从根本上控制和缓解集中开采区热储压力下降趋势,修复热储地下地质环境开辟新的路径。
(五)重视科技进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十二五”以来,天津市实施了15个集约节约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已完成13个项目的验收,可新增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年,增加尾水回灌量160万立方米/年。由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完成的《天津市地热资源集约化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获得了2002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地热界所获得的最高科技奖项。
天津市非常重视地热科技创新工作,近年来,在孔隙型砂岩射孔技术、地表水热储回灌技术、地面采灌工程技术、防腐防垢以及外接测管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保障。天津市重视地热产学研的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生产单位等先后申报了75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天津市非常重视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和筹备国际性地热会议,选派地热专业人员赴冰岛、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培训和交流。
(六)重视温泉文化,努力打造“中国温泉之都”
2008年,天津市东丽湖温泉旅游度假区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2010年,国土资源部命名天津市为全国首批“中国温泉之都”。2012年,天津市京津新城、团泊新城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渤海石油水电服务公司被命名为国家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天津市成为全国仅有的集“中国温泉之都”“中国温泉之城”“中国温泉之乡”“温泉(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为一体的唯一的省级单位。
天津市依托“中国温泉之都”标志碑,在滨海新区组织建设了100块含有温泉文化元素的展示牌,形成了独具特色、代表天津水平的温泉文化主题示范区,组织专家团队编撰《天津地热(温泉)志》,为天津温泉文化建设又迈出了扎实一步。
“十三五”重点工作
“十三五”期间,天津地热工作要以“十三五”地热资源规划为抓手,以服务节能减排和资源保护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地热科技创新,持续推进地热资源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落实地热“十三五”目标,实现地热资源的安全可持续利用打好坚实的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美丽天津建设。
总体目标:至2020年,全市地热流体开采总量控制在5700万立方米/年以内。新增地热供暖项目回灌率不低于90%,全市地热资源总回灌量达到3400万立方米/年,总体回灌率达到58%,采灌系统的总体回灌率达到80%。积极推广梯级开发利用技术,提高地热资源的利用率,新增地热利用项目以供热为主,全市地热供热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优化地热利用结构和布局,用于供暖的地热资源开采量达到年开采总量的80%。利用地热可替代标准煤42.56万吨/年(相当于3.50亿立方米天然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01.55万吨/年。
(一)以“十三五”地热资源规划为导向,主动作为,服务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报批和实施工作;二是组织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地热矿业权出让计划,有序开展矿业权出让工作。
(二)开展重大科技工程攻关研究,加大地表水热储回灌工作力度。一是完成东丽湖地表水热储回灌二期工程建设,开凿3眼地热回灌井,建设回灌过滤设施并进行生产性回灌,预计每年可增加120万立方米的地热回灌量;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研究开展主城区地表水热储回灌工程。三是总结研究地表水热储回灌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地表水热储回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四是选取适宜地区,开展新近系明化镇组回灌技术工程试验与研究。
(三)加大对补建回灌井和地热资源整合项目的推动力度,加快推动地热资源保护项目的建设。一是细化分解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地热供暖单井的回灌改造任务;二是继续启动完成棉三创意园区等7个地热资源整合和补建回灌井项目,预计每年可增加回灌量85万立方米;三是继续启动完成中医药大学、京津新城2个地热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建设。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事项,推动地热精细化管理,提高地热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完成天津市地热监管信息化系统及三维热储模型建设任务,并广泛应用到地热管理的各个方面;二是完成《天津市中低温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推动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五)加强交流协作,承办全国地热交流大会,不断提升温泉文化软实力。一是会同相关单位,联合承办2017年全国地热交流大会,发挥天津市在全国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协助武清区政府申报“中国温泉之城”,不断提升温泉文化软实力。
来源:地源热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