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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会刊

天然气线上预售交易!上海、重庆两交易中心同时开启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04-28 查看次数:1310
2021年4月21日,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北方分公司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交易中心)共同推出的管道气预售交易上线。就在同一天,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顺利完成了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的管道天然气仓单注册,并开展了仓单的中远期挂牌交易。

 
两种交易模式统筹考虑天然气资源配置和富余气量消化,是我国天然气线上交易的新尝试,顺应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趋势,有利于稳妥推进天然气线上交易,建立健康的市场体系,兼顾了上下游主体的需要。
 
一、上海交易中心:管道气预售交易模式
 
2021年4月21日-29日,中石油天然气销售东部分公司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东部地区2021年6月-11月以及2022年2月-3月管道气预售交易,涵盖范围包括东部的五省一市:河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山东。预售阶段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九,单边收取卖方;转让阶段交易手续费为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双边收取。气源为进口天然气,气量通过管道运输方式进行气态交付(日提取量为交付量除以交收期限的天数)。参与用户共224家,线上交易挂牌价格以上海为基准点。4月21日当日成交24笔。
 
2021年4月22日-23日,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北方分公司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北方地区2021年6月、7月管道气预售交易,涵盖范围包括北方的五省两市: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北京、天津。预售阶段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八八,单边收取卖方;转让阶段交易手续费为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双边收取。本次交易气量通过管道运输方式进行气态交付。参与用户共109家,线上交易挂牌价格以北京为基准点。4月22日当日成交213笔。
 
订单预售后可在满足管输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转让,价格由市场定价,为我国天然气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保供、稳价、锁量的新交易模式。管道气预售是中石油顺应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趋势,成为供应商、托运商角色的积极探索。
 
预售交易是国家政策支持倡导的新模式,也为上海市政府所重视。2016年9月,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16〕755号),其中主要任务第五部分明确提出:“鼓励生产资料市场加强与生产企业对接,开展大宗类商品预售服务;推动整合中小企业对大宗类商品的消费需求,将有效订单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按需生产。通过定制化服务推进以销定产、以销定进,稳定产销关系,减少社会库存,降低经营成本。”
 
2018年7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该方案第26条明确提出:“支持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开展提单交易、预售交易和信用证结算等试点,研究推进期现联动发展。
 
之后的2019年3月,上海市政府在《本市贯彻<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也明确“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提单交易、信用证结算、预售交易等试点,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探索仓单互认等联动模式。”
 
二、重庆交易中心:管道天然气仓单交易模式
 
重庆交易中心就开展管道天然气中远期仓单一次交易分别在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4月19日发布交易公告(2021年第14号和第15号),4月21日交易正式开展。
 
重庆本次中远期仓单交易的管道天然气交割月份,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涵盖了2021年6月、7月,广州交割基准点价格为2.04元/立方米,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广西、江西等6省的119家天然气用户会员参与了交易,共成交天然气仓单17148张(合计约1.7亿立方米天然气),22日、23日将继续开展2021年8月、9月、10月、11月,2022年2月、3月交割月份天然气仓单,最终预计成交天然气仓单9万张(合计9亿立方米天然气)。
 
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涵盖了2021年6月-11月以及2022年2月和3月,西安交割基准点价格为1.22元/立方米,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4省的30家天然气用户会员参与了交易,共成交天然气仓单23161万张(合计约2.3亿立方米天然气),22日、23日交易将继续开展,最终预计成交天然气仓单5万张(合计5亿立方米天然气),交易取得了预期效果。根据工作计划,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也将于近日开展管道天然气中远期仓单交易。
 
管道天然气中远期仓单交易,是重庆交易中心会同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南方分公司、西部分公司、川渝分公司以及相关省公司等共同研究,创新推出的一项组合交易产品。


该产品交易具有5个显著特点:
 
一是以仓单作为交易的载体,可以较好实现天然气的二次转让。一次交易完成后,用户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发起或响应参与仓单二次转让交易。
 
二是本次交易使用定额仓单,每张仓单设定为10000立方米,单张仓单规模较小便于二次转让。
 
三是按区域设置交割基准点并形成基准点的交易价格,有利于用户在该基准点价格下进行二次转让交易,也便于发现市场真实价格。
 
四是仓单二次转让交易采用线上交收线上结算方式,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
 
五是仓单交割快捷方便,进入交割阶段,可以自主生成天然气购销合同,交割结算价格为交割基准点价格加上提气点至基准点升贴水,与用户签订的年度购销合同价格相衔接,不增加用户购气成本。
 
2021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推出的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明确约定合同量的10%采取管道天然气中远期仓单交易方式。通过管道天然气中远期仓单交易,可以较大程度解决合同偏差问题,提高合同履约水平,有利于更加灵敏发现市场需求和价格,推进天然气上下游协调有序发展。
 
三、影响:迎合上下游的共同需求
 
无论是上海交易中心的管道气预售交易模式,还是重庆交易中心的管道天然气仓单交易模式,都适应天然气市场形势发展变化和改革要求,对于帮助上下游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益,规避市场风险,特别是化解下游市场波动影响都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上游的供应商而言,可以根据销售情况,确定采购、生产、储运规划,确保长期稳定的销售价格,提前占领未来天然气市场,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公开透明价格,指导线下天然气交易价格,弱化市场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于下游的采购方而言,可确保长期的固定采购价格从而锁定成本投入,在确保能从上游企业获得稳定价格供应的同时,控制零售端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特别是在去年国际LNG价格大幅波动的背景之下,下游企业对此的诉求更加迫切。
 
两种模式都是我国天然气线上交易的新尝试,是中石油注重发挥交易平台作用、加快探索市场化交易新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参与油气体制改革,聚焦市场需求创新研发交易产品,服务实体经济的又一成果。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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